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关于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东转股、退股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
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关于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东转股、退股的公告
作者:徐州铜山农商银行 时间:2015-11-27 20:59:21 浏览量:
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
关于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东转股、退股的公告
为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三农”和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积极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相关决议,对原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东可按照自愿原则,将其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量化后的股金转为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本金,也可以要求退股;对不符合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的予以退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东符合发起人条件且自愿将其持有的股金转为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本金的,于公告期内持本股东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股金证到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统一办理转股手续。
二、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东要求退股或不符合发起人条件的,于公告期内持本股东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股金证到原入股的信用社办理退股手续。
三、对在公告期内未提出转股申请,也未办理退股手续的股东股金,自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正式获准筹建后,全部作为其它应付款项核算,不再具有股金属性且不再享有股金分红等权利。
四、公告期为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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